重慶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日前發(fā)布消息稱,《重慶市城鎮(zhèn)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暫行辦法》已通過市政府審議,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。屆時,重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領取住房租賃補貼。
暫行辦法實施范圍包括渝中區(qū)、江北區(qū)等中心城區(qū)。暫行辦法明確,本次保障對象主要分為兩類群體,一類是本市城鎮(zhèn)低保、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;一類是本市其他城鎮(zhèn)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公交司機、環(huán)衛(wèi)工人。
符合條件者,可按照1人戶每人20平方米、2人戶及以上每人15平方米,每個家庭補貼面積總和不超過60平方米進行申報。在補貼金額上,中心城區(qū)為20~25元/平方米,具體標準由各區(qū)人民政府(管委會)制定,另行公布。補貼系數分為3檔,分別是系數1、0.8、0.5,不同類型的困難人群享受不同的補貼系數。在補貼時間上,累計期限不超過60個月,即不超過5年。
據了解,以下這些人群不能申請租賃補貼:一是申請及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間因欠租未繳清、違規(guī)違約被處罰尚在懲戒期限的,或其他已納入住房保障領域失信行為尚在懲戒期限內;二是申請人家庭有安排子女自費出國、出境留學(全額獎學金資助除外)等明顯超過收入準入條件的高消費行為。同時,已經申請了公租房的也不能申請補貼。